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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公示

景洪市同源有限公司曼沙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2024/11/4    来源:    作者:云南阔鑫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阅读:次  【打印此页】

2024年安全评价报告信息公开情况表118

安全评价报告信息公开情况

评价机构名称

云南阔鑫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资质证号

APJ-(云)-010

资质范围:金属、非金属矿及其他矿采选业;陆上油气管道运输业;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资质有效期:至20271013

项目评价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景洪市同源有限公司曼沙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合同编号

YNKX-2024-357

安全评价类型

安全现状评价

行业类别

危险化学品经营

项目完成时间

20241014

项目基本概况

企业名称:景洪市同源有限公司曼沙加油站

项目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工业园区曼沙农场管委会

项目基本情况:该加油站设4个内钢外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双层油罐(以下简称“SF双层卧式油罐),油罐集中布置于加油区车行道下的承重罐池内,其中150 m30#柴油罐、150 m392#汽油罐、130 m392#汽油罐、130 m395#汽油罐,总储油量为160m3,柴油罐容积折半计算,油罐总容积为135m3,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3.0.9油罐总容积90³V≤150m³,单罐容积≤50m³,该加油站为二级站。

项目评价人员组成

评价人员

姓名

资质证书号

专业

安评师级别

项目负责人

崔晶晶

S011053000110202001900

安全技术及工程

二级

技术负责人

陈建

0800000000103099

核化工

一级

过控负责人

陈晓芳

CAWS530000230201072

自动化

二级

报告审核人

覃月英

S011053000110201000818

安全工程

一级

项目组成员

段江全

1600000000201290

安全工程

二级

项目组成员

马俊

S011021000110192000768

工业电气自动化

二级

项目组成员

卢凌

S011053000110192003139

机电一体化

二级

项目组成员

王学军

S011011000110203000073

化工设备与机械

三级

项目组成员

黄琼会

1600000000301653

化学工程与工艺

三级

现场勘查时间

2024.7.24

现场勘查人员(评价人员)

段江全、崔晶晶

现场勘查的任务及工作内容

对项目现场勘查、资料收集。

评价对象

景洪市同源有限公司曼沙加油站

评价范围

景洪市同源有限公司曼沙加油站的周边环境、总平面布置、工艺及设备设施、公用工程及安全管理。

项目的主要危险和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该加油站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为:

1.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有人的因素(指挥、操作错误及监护失误等行为性危险有害因素)、物的因素(设备、设施、工具、附件缺陷、防护缺陷、运行物危害、信号缺陷、标志标示缺陷等物理性危险有害因素)、环境因素及管理因素,综合考虑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

2.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能导致的主要事故类型有:火灾爆炸、触电、中毒和窒息、车辆伤害、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灼烫、坍塌等。

3.需重点防范的重大事故类型是:火灾、爆炸。

4.事故易发及危险点是:加油区(加油场地及加油机)、卸油区、油罐区(包括油罐及管道)、发电机房等。

 

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

评价结论

通过现场检查,景洪市同源有限公司曼沙加油站对评价过程中评价组提出的存在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整改。

因此,评价组认为:景洪市同源有限公司曼沙加油站的安全管理制度比较完善,操作规程比较健全,其经营条件符合如下要求: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公布,根据国务院令第645号修订,自2013124日起施行)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经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9号)第六条规定的经营单位具备的基本条件的要求。

评价组认为,景洪市同源有限公司曼沙加油站安全现状经营条件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有关要求。

现场照片